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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合同样本参考

[来源:www.0510wl.com] [作者:伽盛物流] [日期:10-02-08] [热度:]

        托运方: 
  承运方:  杭州伽盛物流有限公司
  托运方详细地址: 
  收货方详细地址: 


 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,经过双方充分协商,特订立本合同,以便双方共同遵守。 
  第一条、货物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款 

  货物编号  品名  规格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(元) 

 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;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,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,否则承运方方有权拒绝承运。 
 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: 
  货物到达地点: 
 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: 
  货物运到期限: 
 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: 
 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: 
 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: 
  第八条运输费用、结算方式: 
 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 
  一、托运方的权利义务 
  1.托运方的权利: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、地点,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。货物托运后,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,或者取消托运时,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,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。 
  2.托运方的义务: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。否则,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,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。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,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,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,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。 
  二、承运方的权利义务 
  1.承运方的权利:向托运方、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。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,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。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,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,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,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,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 
  2.托运方的义务: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,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,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。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,保证货物无短缺、无损坏、无人为的变质,如有上述问题,应承担赔偿义务。在货物到达以后,按规定的期限,负责保管。 
  三、收货人的权利义务 
  1.收货人的权利: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;必要时,收货人有权向到站、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,签订变更协议。 
  2.收货人的义务:在接到提货通知后,按时提取货物,缴清应付费用;超过规定提货时,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。 
  第十条违约责任 
  一、托运方责任 
  1.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,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%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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